我在一化工厂工作三年。记的有一次晚班,生产部以生产的需要、赶货为由,安排我从事操作生产。凌晨四点,由于是经常12小时连续工作不停,又是带病工作。在操作生产中,不知是什么原因,物料反应异常。当时车间没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又没有连系电话。我在有限的经验和技术下极力挽救,没能挽回事故的发生事实。工厂的管理人员在生产事故发生后来到车间,找另外工人顶岗,安排我下班。我在工厂宿舍想到事情的严重性,早上八点离开了工厂,回附近家,就再也没有回去。工厂在事后以说我违规操作将我告上了法院,我又不知道,事情发生了那么严重性。直到家里人收到法院判决书要我赔钱才告诉我,我知道后马上申请了上诉,请问我这个案子法院还会怎么再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