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2月通过地产中介购买一套98万元二手房.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中介合同.随即当日分别交付业主5万元定金及一半佣金(2.94万X1/2ɣ.5万元)给地产中介.
但三天后我因故无法执行合同,并提出可不追索回以上付给业主的5万定金及中介的1.5万佣金.此合同作撤消处理.但地产中介则发函要求我要付清另一半佣金(1.4万元).否则提交法律手段.
以此同时,中介方则对业主应付的佣金处理完全不同,中介方向业主承诺在半个月内帮业主推销成功其物业,否则业主无需支付其佣金.
请问,中介在佣金收取方面对本人和业主两套标准是否合理?
中介是否有权向本人追索另一半佣金?本人是否有权拒绝支付?
盼早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