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是朝晖的广西同学,有点事想跟您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妹妹的女儿在学校午间准备午休的时候,抓着学校为预防学生进入新建的操场而设置的绳网玩,当时有个同班的小朋友也在一起玩,一起玩耍的小朋友被绊倒了,额头磕破了,听说挨缝了6针,有个手指也受伤了,受伤时间是:2010年01月04日,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今天(2010年1月6日)晚上八点多老师才打电话告诉我们此事,说要我们跟受伤学生家长协商,我们刚才9点多也打电话跟受伤学生家长说了明天要过去看看受伤的小朋友,现在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对方家长会提出什么要求,特此向你咨询一下,我们该怎么办?要是明天对方提出无理的、我们无法承受的要求我们该怎么回答?
希望您能抽空帮我解答一下!
朝晖同学:韦淑华
2010年01月06日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