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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不是北京本地人)喝醉酒盗窃同事笔记本,去年购买地当时是5300元,事后被拘留,并全部交待,东西也还到公安局了,是初犯,失主不追究责任,现在已被逮捕,请问这种情况在北京要判几年(不找关系,按法律程序走)。被逮捕后取保的可能性大吗?笔记本的估价应该怎么算,应该不会是原价吧?可以争取缓刑吗?

其它综合
2011-05-03 13: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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