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市**区**乡**村的村民叫张**,今年21岁,向您咨询的问题是:
后湖乡搞《城中村改制》跃进村制定《集体资产处置及经济组织改制总体方案》时规定:2004年年龄未满17周岁的“乡镇企业子女”不能享受股份(年满17周的可以,“村民子女”可以)一次买断,最高2万多元,最低1万多元,2004年是前任村长没有公布这方面的事情,而制定,表决都是在2007年,执行日是否应该在2007年后?而2007年我已满18周岁,并且我从2004年??2007年底一直在村里拿生活费,享受村里其他待遇,我是否已是村民,村里现在剥夺我的村民资格是否违法?我已向乡,区农业局《城中村改制办公室》反应,二年多了没有结果。请问我的村民资格是否成立?我现在该向哪级部门反应?能否向法院起诉?

其它综合
2012-08-26 16:47: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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