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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跟我老公形式上结婚了,而且宝宝都有两个了,但实际上还没登记注册。2010年3月份,我公公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用老公的姓名。我公公为我们缴纳了首期付款,现在按揭也是我公公拿钱叫我老公去缴。这样是不是代表了这房子是婚前的财产。我们打算今年11月份注册登记。请问登记后房产会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吗?要怎样才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老公有说过把房产证拿去联名,我又 听说现在法律又改了,即使联名了,房子还是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有这说法吗??

其它综合
2011-04-30 18: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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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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