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2004年她19岁时被迫怀孕,2005年两人领结婚证,同年女儿出生,之后独自她一人抚养,她老公经常外出鬼混不着家(她老公是小混混),2007年她老公赌博负债20多万,其中包括银行贷款和借她娘家父母的钱,同年她被迫前往A处打工赚钱,随后她老公前往B处投靠朋友,却因抢劫被B处警方通缉,不得已逃去A处,频繁问她要钱吸毒,2007年底进A处戒毒所强制解毒,2008年中旬她辞职带上打工赚的钱、出嫁时父母给的钱以及以他老公名义从她娘家父母那里借的钱在C地开店,随后他来到C地两个生活在一起经营小店,但之后两人矛盾不断,忍受来自他的家庭暴力是家常便饭,且店里经营的所有钱都不让她碰,为了女儿她忍受着,期间双方父母调解,他也保证不再这样,但第二天他仍是如此,她忍无可忍,想起诉离婚。请问:第一,她起诉离婚的胜诉可能性多大?第二,她能否要到女儿,能否分的部分财产,能否要他偿还欠她娘家父母的血汗钱?她没有他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也没有财产所有权的证据、向她娘家爸妈借钱也没有借据;第三,这个官司是不是很麻烦,大约要持续多长时间,怎么样才能最好保障自己的权利?他不同意离婚,要是离婚,就要她净身出户,女儿和钱一分都不给,欠她爸妈的钱也不还!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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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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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老公有赌博行为,家庭暴力,如果女方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决离婚,并且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家庭暴力的证据需要收集,适当的时候报警等等, 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过错赔偿,并且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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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具体看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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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说,你们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存在法定离婚情节:如吸毒、家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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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