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结婚半年不到现因为双方彼此无法适应对方,且对方不能忘记前男友。我们现在想申请离婚。我们结婚真是在举行婚礼前几天办理的,婚礼费用都是父母筹借的(在农村没有借条)。如果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这个债务和陪嫁物品怎么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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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协议离婚,就财产问题与女方协商。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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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原则上是不能退还的,但这个债务的话可以约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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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先协商解决吧,如果协商不成,你们支付的彩礼如果有媒人作证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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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也同意离婚让其返还彩礼,不行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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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