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村的,有一块承包耕地4亩多,现在是属于可以搞开发的。村委会说是要征地建新的村委会,让我们出让了一部分地,家里老人家考虑到在他们底下种地,所以答应了,当时就我们那农场总部写了一份协议,根本没有县·市级领导的批文,也没有通告,请问他们合法吗?再者就是,他们看见我们这块地转让的利益较高,所以在协议上面写到如建设有需要征地,就按照此协议规定赔偿,并且限制我们转让。他们有权这样吗?这份协议在他们催促下,由我代户主(我爸)签了,我爸也没按手印,也没读给他听,为此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家里人也从正月份到现在都不得安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