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2月经朋友介绍在店铺(休闲吧)转让,当与她们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书》,转让费人民币38万元,在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一直经营到现在快半年了。到现在对方都没有合法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等,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能退出并要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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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具体要看当时你们的协议 是怎么约定 建议带上资料 面议律师 如有其他疑问或者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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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合法解除协议。但具体还是需要看你们之间的协议具体内容而定。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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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要看转让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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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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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你们之间的协议再来判断,建议带协议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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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