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王女士是独生女,与一男士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孩,可男方家重男轻女,一看生的是女孩,男方及其父母当天都没有去医院看望,王女士在医院里哭了一整天,都是王女士父母在医院照顾王女士和外孙女。从此男方和王女士三天两头吵闹,王女士为养育孩子没有工作,男方也是从不主动给母女俩生活费。他们的女儿只好交由王女士父母老两口抚养。男方对王女士感情逐渐不和,男方也从来没有看望过自己的女儿,甚至连电话都不打一个。两人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协议离了婚,女儿由王女士抚养,男方每月给王女士一千元抚养费抚养女儿,今后产生的教育费、医疗费双方各承担一半。男方和王女士离婚快两年了,每次男方都不按时给抚养费,都是王女士追问多次才勉强支付。如今他们的女儿快3岁了,王女士的父母托关系联系了省机关幼儿园,并交纳了今年9月送外孙女上幼儿园的2.4万元建园费。王女士办完入托手续后将发票拿给男方,要求男方支付应该承担的那一半费用,可男方明确表示说他和女儿没有感情,不支付这一半入园费。最近王女士突然听说男方要去广东工作,男方还透露要将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卖掉(价值近百万)目的就是要离开成都,让女方找不到男方,以后不再支付抚养费了。王女士又打听到男方在他们婚姻期间(结婚证日期后几天)私自在银行存了12万元钱和买了26万元股票,在单位还拥有2%股份,王女士非常着急。请教各位律师:1、男方婚前的房产有没有他们的女儿一份?如果有应该是多少?2、男方要把房产卖掉怎么办?能不能现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可以是以谁的身份申请?3、男方在婚姻期间私存的12万元钱和买的股票及在单位的2%的股份有没有王女士和他们的女儿的份?如果有,王女士和女儿各是多少?4、男方不支付幼儿园的一半建园费怎么办?这位王女士非常着急,盼请各位律师帮忙指教答复。致谢!
-
你好,回答如下:
一、男方婚前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父母的财产本身与女儿没有关系。你可以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但你要求分割其个人财产本身没有胜诉的可能,故建议三思。另,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
二、男方在婚姻期间私存的12万元钱和买的股票及在单位的2%的股份如果是其个人财产,你也不可以分割。当然,因在结婚登记后产生,也可以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三、对女儿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男方不支付的情况下,你须起诉要求他支付,法院判决后男方还不支付,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父母所有的财产,是父母自身取得的,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一般指书面赠与协议或在其他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中明示的表示)赠与子女,则子女无权取得。
-
鉴于情况复杂,建议直接咨询,以便为你更全面地解答。
-
婚姻期间私存的12万元钱和买的股票及在单位的2%的股份问题,要看是否有证据了,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小孩抚养费用。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婚后取得的财产女方有权分配一半。
-
可以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