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婚姻的事情,请你帮我提个意见,看怎么办,着样的,我和女方办个酒席,生活一个月左右,没打个她,甚至重话多没说过,她骗着我和家人,说回家,结果失踪一个月之久,我和她们家电话商量很久,没给结果,她父母说等妹子回来在说,三个之久才见这她,对方和我谈了很久,他们家又提出条件说还要办一次结婚酒席,开个店子,等一些条件,另我无言可对,协商一次次的伤了感情,使的我无法在和她生活下去,感情已破裂,我请求对方把我所发掉的3万元钱给我,但对方没有出话,一直拖延至今。请问下,我钱能要的回吗?我怎么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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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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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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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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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