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 我和妻在2006年登记结婚.我俩做了财产公证. [我婚前有2处房产.妻给我3万结婚拜席钱.]可是今年我俩发生矛盾.妻把3万结婚拜席钱要回去了.现在我的家里没有她和她娘家一快砖和一立沙.钱要回后她也不离婚.婚后我们有个男孩.可是家里所有的开销都是我拿[我是一般普通家庭].妻上班挣的钱自几花.在家几乎不做家务.而且与我谈话没几句让我信的.我总想离婚.可她又不想离.于是我今年用手写和录像方式立下了我的遗嘱.内容大致是.我死后如果孩子还小.房产由我的姐姐和妹妹代我为孩子保管.如果孩子发生意外.我的房产由我的姐姐和妹妹分配和继承.我的妻子对房产有使用权.但没有出卖.和更名的权力.总知我不想给妻子.[因为事太多.和她生活太累.可是为了孩子]. 请问我的遗嘱在法律上生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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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详细了解。可以联系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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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最好去做个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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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但是最好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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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