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中安保工作。签订的合同是一年,但简绍进来的时候说是每个月是上26天的班。但是做了一个月是天天上班有时候还要被要求加班。我想辞职但还要扣押一个月的工资是合法吗?批准还要等半年才答应。我该怎么办才能保护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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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如已过试用期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单位即可辞职。
2、劳动者按以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一个月工资没有依据。
3、请你依据自身情况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扣押工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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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你可提前30天辞职并主张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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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有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购买社保等问题,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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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