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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法人大股东10年6月份挪用24万,我作为小股东曾经多次要求其还钱,至今还未到账,由于法人兼出纳,后交接时发现漏洞,让其打了欠条,不知道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
2011-04-27 18:06:5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具体电话咨询
  • 你好,建议向当地的法院起诉对方的侵权行为
  • 可报案或起诉解决。
  • 涉嫌犯罪,可以要求其限期还钱,否则可以报案,具体可来电咨询。
  • 已经涉嫌犯罪。
  • 已经涉嫌犯罪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吕助理解答)
  • 大股东已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罪,你可向公安报案,可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办理,需要联系我,你也可以进入深圳张文峰律师网站具体查询。
  • 涉嫌犯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可报案。也可起诉,要求其还钱。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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