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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做保安2天,第一天因为太困我迟到了40多分钟,然后上班的的时候眯了几分钟的眼(睡了几分钟),那队长就想让我走,但是因为公司规定做4天以上才有工资,我就以这个我饿哦借口说做4天再走,他也同意了。可是他又跟人事部说,要我今天就走,人事部经理就叫我过去,要我今天就走。请问那个人事部经理有那个权利吗?

其它综合
2011-04-27 11:40: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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