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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已出嫁的女儿,现在在父母家办了个小厂,因为农村有地可以建厂房,那时资金不够父母借了一部分我有一部分,我有个弟弟,不同意,没办法就和父母,弟弟,我3方签了协议,弟弟不出资但厂我和他各一半,等于和他合伙经营,执照我妈的因为怕我们有矛盾后麻烦。现在我的投资已收回,我妈的还了一半,弟弟现在说我是女的,厂是他家的也就是他这个儿子的,以前的协议没公证不算,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还有就是弟弟一直强调我是女儿他是儿子,父母的一切要给他,虽然我知道儿女有同样的赡养和继承权,但依农村的习俗我没有跟他争什么,可他不依不饶硬说父母给了我一半,妈妈急了索性准备请村干部等写下签字说儿子女儿都一样,一样继承和赡养,请问您这么做可以吗,有法律效果吗?

继承
2011-04-26 22:45: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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