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用个人名义注册了一间个体建材店,在外面接了一些建筑的小工程来做,但由于我的资金周转不足,所以另找了两位合伙人一起干(私下合资),但对外洽谈合同及各项业务都是由我出面洽谈及签署,我与两位合伙人再另行签署合约,合约列明利益共享、风险同担。请问:1、假如发生意外事故,我的合伙人应否承担法律责任?2、我们私下签订的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3、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我的合伙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或我们私下签订的合约都不具有法律效力,那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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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伙协议有效,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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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合伙协议有效,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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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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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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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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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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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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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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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伙协议有效,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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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