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借给对方的,没写借条。说是3月底就还给我,结果一拖再拖始终没有给我,昨天答应还给我(因为我要急用)结果人都躲起来了,电话是他朋友接的谎称对方前晚酒后驾车被拘留起来了,说拘留十五天。我当然不会相信,于是我打了电话给拘留所,确认对方到底在不在拘留所,结果是没有这个人,对方骗了我。他的手机号码是不会换的,有业务联系。昨天一天我一直打他电话,不接。警方说经济纠纷他们无权干涉,给了我一份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让我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一下,然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今天是我该去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子了请您帮帮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