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下车开门时,撞上骑车人车把,骑车人摔倒。乘客下车查看伤势,出租车趁机逃逸,出租车票据还没有打印出来。乘客带骑车人去医院检查,并支付了医药费。现在骑车人还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请问乘车人是否应当负责?骑车人为骑车带小孩的。家长要求支付惊吓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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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受害者,可以要求出租车司机及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赔偿;
出租车司机、公司承担损失后可以向乘车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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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不应当负责
骑车人可以起诉出租车司机及出租车公司、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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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没有赔偿的义务的,应当及时报警,追究司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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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应当负责,没有惊吓费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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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乘车人支付合理的医疗费,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协商不成,可以等着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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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乘车人支付合理的医疗费,不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协商不成,可以等着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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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