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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我方出租车左转(路口虚线),被相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到右后部,摩托车飞出20余米,摩托车驾驶员和摩托车上乘客受重伤。现在交警通知去拿认定书,已经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无驾驶证,摩托车无行驶证,无交强险,并且摩托车年审时间为2001年,但是却定主次责任,我方出租车主责,摩托车次责,理由为转弯车让直线车,所以认定我方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摩托车无证,驾驶员无证,车辆年审时间在十年前,这样的车都能上路,出了事故还只是次责,不知道是否合情合理?

交通事故
2011-04-25 22:47: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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