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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现在正在闹离婚,但是未办理离婚证。婚后我们有一共同房屋,因为是二套房,贷款存折上是女方的名字,目前开发商未交房,以前是共同支付每月银行贷款,但是,男方现在以闹离婚为理由不愿再付房贷,女方目前因故无法再独自支付每月两千多元的房贷。请问该如何维护女方的权益,要求男方继续支付房贷?

民事相关
2011-04-25 22:1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假如你们无法就该房产的归属及还贷事宜达成一致,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怎么想办法让男方继续还贷,这都是协商的过程,也就是要男方同意才行.女方如果借钱还贷,那就留存相关自己在还贷的所有证据.以防男方以后分割还贷部分。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详谈。
  • 没有离婚,属于家务事
  • 可以要求分割房产。既然承担不起建议变卖分割为宜。
  • 离婚本来基本上都是双输!法官审理你们的案件,三种方案:一是变卖分割,当然还需要付清房贷才能过户;二是房子归你,你补偿对方;三是房子归对方,对方补偿你。当然,协商最好。
  •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 婚后的房产属于共同的 平均分割 还贷也是共同财产 如有其他疑问或者法律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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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