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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一年多,可是在一起的日子还不要半年,他回来就动手打我,还要跟我离婚,现在我才发现刚好怀孕两个月,我以前跟他死过一个孩子,这次我不想打掉孩子,他没有因为孩子改变对我的态度,让我心冷,我们都坚持离婚,现在他又不离婚,可是 我真不想再跟他过下去,要怎么做才好呢

民事相关
2011-04-25 21:24: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诉讼离婚。
  • 你好,你作为女方可以起诉离婚.需要法律帮助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