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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前上班的地方是包住的,老板给我们女生租了一个宿舍,但女员工都和男友一起住的,所以只有我自己住,一共两把钥匙,我一把,另一把老板以各种理由自己留下了,有时候老板会没经过我允许进出我房间,正好那阵也快过年了,我就辞职了,我和老板说过年了我要回家,我的东西先放到我住的地方,老板同意了,说好。 然后我回来,里面全变样了,我的东西没有了,我给老板打电话,他说我不知道你回不回来,我就退了,我问他我东西呢,他说在他那,我去他那取东西,少了好多东西,小东西就不说了,我的mp5不见了,那是过生日奶奶送我的,虽然才一千多块,但对我意义很大,老板说没看到,后来又说可能是搬的时候忘了,在找找吧,我说好,他说要找不到可以考虑赔我一半的钱,可一个星期了,一直也没动静,我打电话就说我在找啊,我让他赔,就开始和我说,那房子是我租的,我能帮你保存东西都不错了,然后就说各种理由,我问他那你在搬我东西的时候最起码应该打电话告诉我一声,他说打了,你电话打不通,我电话24小时开机,再说我家里号老板也知道,要是想找我,怎么都会找到的,没经过我允许就把我东西搬走了,又丢了东西,我想问一下他的行为犯法了吗?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4-25 1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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