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王某,朱某。四人在歌城因和歌城工作人员打架,张某等四人先动手。 结果, 张某,脑袋被打得缝30十针,歌城工作人员有一人被打得鼻梁骨折,其余十来个人受皮外伤。整个过程,李某没有参与,只是砸烂了一个花瓶。现在,李某,王某,朱某均被拘留(已过14天)张某已出院,花了一万多医院费。张某,李某,王某,朱某 四人多次要求歌城民事调解, 歌城老板不肯说他的员工已被伤情鉴定为轻伤,所以要上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张某,因法盲还未做伤情鉴定,当地歌城和派出所说还要抓来张某。对于这个事情,歌城方执意不进行调解,那么张某等四人应该怎么做?他们四人哪些会被负责=刑事责任?如果张某伤情鉴定是轻伤又该怎么做?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