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十年,有一个女儿,因为感情不合打算离婚。我们共有两套房产,一套价值60万元,一套价值220万元,她要求将220万元的房子给女儿,其他财产再跟我平分。我想请问一下有关法律对孩子分割家产是不是有什么规定?还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等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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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谁、孩子归谁、拿多少抚养费等,你们双方都可以协商。
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法院依法判决。
若两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平分,也可以将房子等财产赠与给子女。抚养费的多少,依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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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母在协商时可以给予孩子财产,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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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你们自愿赠与女儿,否则女儿在你们离婚时无权分割房产。抚养费一般按月工资的20%到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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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