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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该如何办理,需要多少手续费用?

其它综合
2011-04-25 08:05: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一同带上述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到你的名下即可。
    费用:
    1、公证费:按房屋评估额2%交纳;
    2、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交纳;
    3、契税:按房屋评估额3%缴纳;
    5、土地增值税:按房屋评估额1%缴纳;
    6、所得税:按房屋评估额1%或按房屋现值-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计税额计算)差额20%缴纳;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 可到国土部门办理。
  • 凭判决书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费用的话只需工本费就可以了
  • 可以到国土局办理,如遇到障碍,可以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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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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