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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小琴,现27岁,山西省应县寺庄村人,有一个养父,养父是个教师,下有一个弟弟和几个妹妹,身边只有小琴这一个养女且一生未娶,小琴从小就和这个养父相依为命。因小琴养父一直有病在身,小琴从小就担起了侍候养父的责任,而中间老汉的兄妹很少管老汉,小琴从而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小琴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女孩子,她在结婚时就和男方协议婚后其养父必须和她们生活在一起,她们结婚后小琴的养父就和他们生活在了一起,可生活了几年后就出现了问题,小琴的丈夫因嫌弃老汉而很少回家,并且在外面和另一个女人经常双双出入,最终因一次女胥偷拿了老汉存折里的钱家庭关系紧张并离婚。离婚后小琴和养父又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因生活所迫决定在2008年3月外出打工,此时的老汉也自己也可以照顾自己。在这一段时间里其父曾住到了其侄子家中大概一个月左右吧,老汉的侄子因不想管老汉就把老汉送到了养老院,此事并没有和小琴商量。老汉在进入养老院不多日就去世了(具体是怎么去世的到现在也不清楚,当时小琴打工的时候老汉没有什么至命的病),老汉的侄子把老汉的遗体从养老院运回自己的家中后很长时间才通知了老汉的其他亲人,小琴的知父亲去世的消息赶回其哥(老汉侄子)家中。在小琴回来的当天,小琴还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的时候其哥和嫂就拿出一份协议让小琴签字,协议中说到老汉生前生病住院有部分债,现在老汉由他打发,但老汉的所有遗产(房屋、土地、钱、抚恤金等)归他所有,老汉生前债务也由他们还,否则不予打发老汉。小琴当时也不愿意,但当时有几个她哥的朋友也在一边帮她哥哥说一些话,小琴因为伤心也没有在多想,考虑到自己孤身一个也无能力打发老汉,无奈之下就签了字,中间人就是她哥的朋友。协议就放在她哥哥手中。打发完老汉一段时间后她的哥哥就把老汉的房屋和土地归为已有,2009年7月份老汉的抚恤金8158元下发,老汉所在的教办把老汉的抚恤金让老汉的养女小琴领走,之后小琴的哥哥去领取老汉的时候被告知已领走,小琴的哥认为这个钱的归他教办不应该将这个钱让小琴领走,之后就拿着那份协议把教办上诉到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教办反还老汉的抚恤金归小琴的哥哥。
现在教办要求小琴返还老汉的抚恤金8518元,而小琴现在无能力还这部分钱,小琴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据小琴所知其父死亡的时候并没有债,老汉生前一个月的工资近2000元,老汉一个人又没有什么大的开销,还有3万元人民币存放在老汉的妹子家中,这个钱是她亲眼所见,协议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有这么多的抚恤金,她哥哥当时明显有欺骗、诱导和胁迫行为。老汉的第一继承人只有小琴一人,小琴和老汉生活了一辈子没有继承到一点老汉的遗产,反而老汉的侄子没有扶养老汉,只是打发了老汉就要继承老汉的全部遗产。
请问:
1.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
2.现在小琴应该怎么办?是否的归还其父亲死亡抚恤金?
3.小琴可不可以提前诉讼请求协议无效?
4.放在她姑家的那3万元钱可不可以由小琴继承?

其它综合
2011-04-24 11:11: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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