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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行政服务中心主动申请办旅馆,随即领了企业预先核准书。然后再到公安部门,公安的人今天这事明天那事,叫过几天来,要不就是找不着人,跑了不知多少回。我的店面还在装修,邻居家客人在我这借宿,公安的人跑来了,要罚款一千元,说什么无证经营,要取缔还要拘留,结果我乖乖的缴了一千元罚金,而且要我重新办理申请且不能用我本人的名字和店名?!天啊,我还要等多久啊,是公安办事不力还是我没法规概念,明者一看就清清楚楚!这难道就是公安的“特事特办”吗?

其它综合
2011-04-24 0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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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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