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于2008年7月被招入公司,在净化部门塑焊岗位工作。于2008年8月27日在**县**镇**集团上班时,申请人在电雾框架楼的三楼电雾平台焊接电雾管束的盖面时,因脚底的管道滑散开致使申请人从电雾平台掉到下一层,导致申请人脊椎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于2008年08月27日至2008年08月31日在**县医院进行治疗,后于2008年9月1日转于**市**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诊断为L1椎体爆裂骨折,进行L1椎体修复手术。申请人腰1椎体骨折术后2年余,在2011年02月12日在**市**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
工伤等级评定能评多少级?在辞职情况下公司该理赔多少合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