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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己的家里被偷了5000元钱。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3000元,门口有摄像头,看的很清楚是一女的和三个男的鬼鬼祟祟的进去。后来抓到了他的同火,但是他不承认偷,当时的摄像看到了他们进去。也看到他们出来的时候背了电脑包。没看到他偷的过程。和看不到脸。警方就以证据不足把他放了。我尤其伤心。明明就是他们啊,怎么就给放了呢?这件事对我的影响很大。很有可能改变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请问这样还不能确定他是小偷吗?而且那时候只进了他们四过人个人。我对警方的处理有些质疑。希望有了解的人能给我一些解释。谢谢

损害赔偿
2011-04-23 10:29: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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