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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共同有两个儿子,2007年我们办的离婚,大儿子我抚养小儿子他抚养,后来他再婚虐待孩子,去年我们立了份协议两个孩子都我抚养照顾,他出生活费,他支付了几个月生活费之后就不再支付了,在2011年4月17号下午4点50分钟叫了好几个人叫了两部车把我儿子抢走,直接就送到福清龙翔私立学校,法院判决是他的,派出所说我们立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我现在想起诉要回我儿子的监护权

民事相关
2011-04-22 17: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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