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表弟当年20岁,因太年轻,5年前骑摩托车与同样骑摩托车的人相撞,结果对方年纪大些死了,我表弟太年轻怕事跑掉了,如果现在想把当时这个案件了结了,这个案件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刑事案件,是否需要赔偿当事人亲属的损失,大约多少合适,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请专业人员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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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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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表弟的情况需结合当时的情况具体分析,到底是交通事故还是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是交通事故,则可协商民事赔偿;如果是交通肇事罪,因有事后逃逸情节,法定最高刑是7年,还没过追诉时效,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请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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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事故逃逸的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刑法第123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建议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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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去自首,以求获得从轻处罚.
2.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金额按人生损赔偿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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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