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去年九月应聘到**村**吧的一名收银员,在工作期间公司并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双休和保险,国家的法定假日我们也照常上班(公司没有发放3倍工资,除我们应得的3天休息外没有其他休息),现在工作时间和地点经常变动也不给我算加班,弄的我最近身体欠佳,如今我无法适应工作环境,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可公司以找不到合适的人员为借口没有正面同意辞职,还有公司还扣押了我1000元的押金,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强行辞职的话可以得到赔偿金吗?工资又该怎么算呢?

其它综合
2011-04-21 11: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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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