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司将已盖公章的采购合同传真给国外供应商,供应商回传PI即形式发票,我司据此安排付款,并通知供应商发货。如果我司已付款,但供应商未及时发货或不发货,我司是否可依据该PI进行维权?

涉外纠纷
2011-04-21 11:17: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样的风险太大了,你想想,现在连美钞都可以制假,难道一张发票还不容易吗?你们这次的交易有如下几点风险:第一、对方的发票是假的,伪造的;第二、你司付款后,对方不发货,你的货款就无法回收,即使今后打官司,还要看你们的合同怎么约定;第三、如果对方你诈骗的话,你打官司都没有办法打;第四、建议你委托有涉外法律知识的律师帮助你们审核合同,防范风险。第五、现在很多外商就是利用国内的客商的这种不注意合同,不注意国际贸易的风险来实施诈骗。
  • 没有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的情况下只能用这些了,可以。
  • 可以,具体举证方案,可请律师制定。
  • 可以作为证据进行维权
  • 应当有双方签署的合同原件,不然发生纠纷,证据(特别是涉外的案件)的举证会是一个很大的困难。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和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刑事辩护 46440
服装供货合同模板
民法典 553
服装供货合同模板
采购合同变更遵循原则
民法典 769
采购合同变更遵循原则
分批供货合同模板
民法典 1243
分批供货合同模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