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高新区和华中税公司的一名程序员,我于4月11号提交了辞职报告,说4月25号正式离职,当时公司的领导都同意了。可4月20号发工资时没给我发,这是3月份的工资。我去问办公室人员,他说我还没办完手续不能发工资,得等到5月份发工资时再发,并且提离职申请不足一月就走的要扣2000块钱。我想咨询一下怎样尽快追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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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详情可以来电话咨询,我擅长办理劳动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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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会裁决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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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样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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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