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受雇于占老板为其锯清石板。一天,我锯了三块清石板,占老板要我把这三块清石板运送到货主汪师傅家里去,我装好车马上送到了汪师傅家楼底下,到此我的工作已完成。当时汪师傅请的小工还没到,汪师傅就叫我帮忙把清石板搬到三楼他家,在搬运过程中我右手食指和一个无名指被石块砸伤,现在已花费八千元医药费。我找过占老板和汪师傅交涉赔偿之事,未果。请问我的损失找谁赔偿

其它综合
2011-04-20 16:2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