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来中山打工的农民,由于花销太大工资太低,就向朋友借钱买了辆摩托车来拉客贴点家用。在2011年4月2号8点20分的时候在国道上的机动车道上,和一辆逆道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我是无证驾驶,我依法被拘留15天和罚款2000元,事故后交警判我是负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对方在事故中被撞成外伤和撞断了三颗牙齿,交警建议我们自行调解。可现在对方要我赔15000元的牙齿种植费用和4000元的医疗费,声称所有牙齿全部松动需要15年一次护理和更换,对方只是出具了一张医院的牙齿护理和镶牙总共费用估计约15000元的建议证明,我现在的家庭和经济情况真的无法承担70%这么高的赔偿费。我想问一下律师,牙齿在交通事故中被撞断和松动的有赔偿标准规定吗,那张医院出具的建议证明能做赔偿证明吗。

交通事故
2011-04-19 23:47: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