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在10月份上班的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现在刚做完第三次手术,我在网上看了我的情况可能是七级伤残,象我这样的该怎么赔偿,还有打这样的官司要多少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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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
您好:按照规定,您的工伤伤残等级应当为7级。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3000元/月=36000元。(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和第61条第3款);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191元/月*(10+10)个月= 43820元(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
上述两项合计:79820元。
所以,如果您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合计79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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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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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要经过鉴定才能知道,因为伤残情况不同鉴定也会不同,如果是七级伤残的城市标准大概20万左右,农村标准7万左右,我觉得你可以既要求按人身伤害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按工伤要求赔偿,具体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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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你也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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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