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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买了一个商服,楼房顶上就是广场,(半园形的,一边一个半园形的商服,两个半园的中间是通向广场的阶梯),我的半园商服面积房产证上写名是112.48平方,可是国土局给我发的房屋证上面的面积是98平方,他们说少了的14.48平方就是公摊面积,也就是台阶的也半是我的公摊面积,在这个阶梯下面有个原来当作卫生间的空间,我买来商服后,这个卫生间就停用了,请问这个卫生间的空间在我的公摊面积之内,这个空间是我的吗,还有这个公摊面积的取暖怎么交费,请给予解答,谢谢!(主要是这个在阶梯下的在我公摊面积下的卫生间面积是归我所有吗)

其它综合
2011-04-20 10:33: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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