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的老公是2008年6月26日拿的结婚证,现在我想离婚,因为当初结婚我们谈的时间很短只谈了三个多月就拿了结婚证,因为他们家说当初谈的家庭环境跟结婚之后很有区别,很多事都隐满了我,我跟他结婚后还做了人流的是因为怀了两个多月小孩有问题,所以就做了人流,现在我想离婚有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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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可以分你一半 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我是专业的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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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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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才会有补偿,只能就婚后的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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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一方存在以上情况,那么另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赔偿。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照对半分割。
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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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另一方有过错,才有补偿,或者己方有未治愈疾病,可以适当补偿。婚后财产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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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