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朋友在小区门口休息,被面包车撞死。由于事发地是条无名道路,所以现在这个案子交给派出所管,派出所说他们那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受害方没有得到任何书面形式的东西。应该得到什么书面形式的东西。 事情都已经过去8天了。派出所说着两天就会出尸检报告.我想咨询下,这个尸检报告需不需要肇事方和受害方共同的签字。需不需要给受害者保留。要不万一那方反悔怎么办?另外就赔偿方面我想咨询下,受害人长期工作在青岛市,有居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固定工作。能否按照青岛市城镇水平进行索赔。在线急等....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4-19 17:51: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赔偿。但需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即使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另外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项目。尸检报告不是随便能更改的,不用太担心。具体索赔事宜可委托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