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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4月7日在沈阳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颈椎骨折,先在苏家屯医院治疗,因其不具备治疗条件,经协商同意出院去沈阳医大治疗,现出院准备回盘锦继续治疗。但从事故发生至今,所有药费均由自己家里承担,出租车司机以没钱为由拒付,保险公司又不露头,找交警只说1万元以内应由出租车司机垫付,得双方协商。万元以上部分由保险公司垫付,出租汽车是沈阳市苏家屯区的、另一肇事车辆是鞍山市的,现在交警还未对事故责任进行判定,我想请教一下,目前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4-24 20: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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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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