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已经做了近3年,但是公司从一开始就没用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1项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还要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呢?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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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不是所有的不按合同履行都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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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要求公司补偿。
2,建议你先与律师电话联系,帮你分析,确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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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说的未按合同履行具体指的是什么?说清楚了方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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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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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确实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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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