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上司强暴了我,后来我和他成为双方的情人,感情很好,甚至有离婚再组合家庭的念头,后来因为两方家人的阻碍,始终没有离成婚。
因他家在广州,来西安是外派的,现因家人影响,我俩在现有公司都待不下去了,他本月末将前往北京工作。本打算分开,但我发现怀孕一个多月了,他提出让我流产,并答应付我10万元流产及身体损伤补偿费。
可他说在本月先付5万,后到北京每月付一万给我。
我想在流产之前让他付清,因他没有太多的现金,他说可以签个协议,但一我不知道他广州家的具体地址,二是北京的地址我虽然知道,可也不好去北京影响他。
请问律师,我签个怎么样的协议才能保证我的利益,分手费将来会不会因为他家人的反对再要回去?签什么内容的才真正属于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