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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了独生子女应该多分的半个人土地,并且颁发了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明确标明土地面积及承包时间,今年村委会以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名,收取土地承包费四千多元,要不就转包他人。请问这算不算毁约,这符合土地承包法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4-18 14:0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