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17日晚7,8点钟和朋友一起吃火锅,当时很辣就叫了罐**,最开始第一口就感觉味道不对,就马上看日期是否是过期,有效期没过,才出厂不到三个月,想到应该没的问题,因为火锅太辣就又喝了几口,几分钟的时间就感觉胃有点绞痛,因为是在朋友开的火锅店当时不好意思说饮料有问题,我就让我老公尝了一口,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有问题,我老公尝了一口,就马上说味道不对,我一个朋友是医院上班的,他马上就拿过去倒出来看饮料的颜色极不正常,有点象污水,确切点就象肥皂水的颜色,而且闻起来的味道有点带腥味,我们当时联系了重庆当地电视台,没派人来采访,后来打12315,只有语音提示,没人接电话,可能因为当天是星期天的原因,后来我们找到了药监局,药监局当时希望我们自己私了,火锅店的老板联系了供应商,供应商叫我们自己去医院检查,说如果有什么病是因为*引起的,就报销检查费,我们没同意,还是希望药监局来把饮料拿去检验,毕竟喝了三分之一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感觉是脏水的的饮料,心理不是滋味,不知道里面到底有没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药监局来人了,要我们自己掏了800块的送检费,而且送检的样品并不是当时我喝的那罐,只是拿了5罐同一批次的去检验.我们为了身体着想,就掏了钱.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费用到底该不该我们自己出,另外就是,如果,查出饮料有问题,接下来,我们该怎么走,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这个过程,结果该怎么样获得赔偿,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