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7年当时因为生活条件自动放弃对女儿的抚养权,并且父亲在湖南,母亲在西宁,后来因为孩子学习状况,为了给孩子养成好的学习悌,离异后两年孩子我(母亲)带回身边生活,从小学二年级下学期至五年级上学期一直在西宁上学,直到孩子小学五年级下半学期因为户口在湖南,无法上中学或即便上了中学也没有学籍,并且考虑到湖南教育条件毕竟比西宁先进,于是孩子提前回湖南适应当地学习和生活环境,可是由于孩子在湖南学习不见改善,并且父亲教育方式粗暴,经常会打孩子,孩子出现叛逆现象,不知道我能不能通过法律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把户口转回西宁?我至今单身,在叔叔的企业中任职,母亲是一所学校退休的校长,姐姐妹妹也是西宁另两所小学的在职教师,家庭环境比较简单。孩子的父亲已经再婚,并另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也在他们的家族企业中任职。父母条件大致如此请律师能给我回复,在尽量不伤害孩子的前提下,如何做才能是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最佳方法!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