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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是一个67岁的无证司机驾驶无牌照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三轮摩托车装运一头小牛仔,而且人货并装,在路面平坦安全标志齐全的国道上行驶,造成站立在司机右边的人摔下车,被害人头部受伤,司机并没有当即报警而是想逃跑,不过没逃。拖延了很久才报警但没有有效报警,是路过的巡逻交警发现后才送望附近医院的,可是由于没有当时拖延的时间太久导致受害者当日死亡的重大案件。法院一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两年,民事赔偿10万元。本来原告方决定提起上诉的,可是由于找不到证据证明被告是故意杀人所以没办法还是放弃了。可是拿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后半个多月后,法院却通知我们被告方提起了上诉,被告方提起上诉有不加刑原则对吗?那我们不是就处于不利位置?向他这样法院会给他减刑吗?如果他上诉之后的判决我们原告方不服的话我们还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吗?可以找证据判处被告故意杀人罪吗?

交通事故
2011-04-18 16:32: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