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一个单位工作从1994到现在17年了,一直没签合同,单位也从未给我父亲交过外来人员从业综合保险金,我父亲的工作是看车棚,一年365天(车棚和住宿的地方时连在一起的.晚上一般要11点左右关门早上5.30开门)工资450元后来750元。我想问下父亲可以补偿几年的外来人员从业综合保险金?我父亲工资不足最低工资要求的能补几年?有没有加班工资?(总之就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大约可以获得的赔偿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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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交社会保险,工资问题可以根据各年的最低标准来计算应该补多少,一般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就需要计算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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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年劳动执业律师为你解答:
1、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2、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工资要根据不同情况补发的
4、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的可申请支付加班费。
至于赔偿额度需根据你父亲的详细材料给你核算的。而且有些问题我们还得补充相关证据的。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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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